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教学科研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新学期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初实验室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各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所属实验室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实验室水电气、高温高压设备、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场内专用机动车辆)与压力容器(含气体钢瓶)及通风消防系统,确保设备启用前检查合格,危化品管理规范,消防通道畅通。
二、检查安排
1.各单位自查。各教学科研单位应对所属实验室开展全面深入的自查,对现场发现的问题逐条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及时落实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填写期初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记录表(附表1)。
2.学校现场检查。学校于3月13日(星期五)前对各二级单位自查情况组织复核,对重大风险实验室(Ⅰ级实验室)和高风险实验室(Ⅱ级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开展现场督查。
3.安全隐患整改。各单位针对自查及学校检查两个阶段发现的隐患问题开展举一反三的隐患整改工作。逐条做好整改记录,能够立整立改的隐患快速整改到位,短期无法整改的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与整改时限,定期跟进,做到所有隐患闭环管理。
三、工作要求
1.落实安全责任。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结合实际,积极部署,全面、系统地做好期初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各实验室负责人、实验用房安全责任人应具体做好本实验室及所属实验用房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在实验室工作、学习的师生应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或实验指导书开展实验,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2.强化安全管理。各实验室应严格落实实验室值日值班制度和安全准入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强化教育指导和监督管理,有效管控实验室危险源及其存量。务必做好管制类危险化学品“六双”管理,严格管控易制毒、易制爆、剧毒等管制类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做好仪器设备的调试、运行和维护工作,确保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提高设备完好率。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3月12日(星期四)前将附表1电子版发至国有资产管理处,纸质版(签字盖章)送至徽风楼1612。
联系方式:周平,63828190。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