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6月18日,学校在徽风楼21楼第二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会议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党委副书记、校长蔡国军教授主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会议,纪委办公室、学生处、人事处、就业工作处等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首先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的贯彻和落实作进一步的部署。
会议听取了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负责人关于2025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的情况汇报,经委员会审议和表决,通过了我校2025年授予硕士以及学士学位的决议。会议还审议通过了2025年学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研究生导师遴选与复审名单。
校党委常委、副校长李早,校党委常委、副校长杨科就分管领域的相关学位工作提出具体意见。
蔡国军作总结讲话。他强调: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及学校学位授予相关制度,严格依法管理、规范流程,以保证学位授予质量。二要强化研究生全过程培养,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不断健全研究生培养质量监督机制,推进分类培养,做好教育部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工作,严格学位授予,强化学位点建设。三要加强导师队伍建设,落实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要强化导师管理,不断健全导师培训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规模扩大与质量提升相协调,为实现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建筑大学的建设目标而努力奋斗。(文/图:柳吉凡 李梅;一审:黄俊;二审:黄凯;三审:朱达荣)
编辑:李欣;二审:谢炜;终审:徐庚阳